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任团长,外交部、工信部等单位派出人员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持召开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大会。我国签署《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文本和大会最后文件,各国代表分别在最后文件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上签字。
公约以水俣命名,意在纪念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日本水俣发生的汞污染事件,警醒各方对汞污染问题予以重视。会议期间,各国代表还前往水俣市参加了“水俣病事件”的纪念活动。
本公约是里约+20会议以后国际社会通过的第一个多边环境条约,对于控制汞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其签署必将促进我国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国代表团在达成公约的5次政府间谈判中,积极主动,在重点议题谈判上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为公约成功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各方高度评价。
根据公约相关规定,公约将在第50个国家提交批准书之后第90天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