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水日益紧张,如何促进污水再生利用迫在眉睫。同时, 促进污水再生利用,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城镇节水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
2013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为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了从以下六方面促进污水再生利用:
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等,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
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出将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作为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依据规划,统筹安排再生水利用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五,《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六,《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提出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地方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制定出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