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嘉兴市不同水域中存在的河道淤积,水体流动不畅,水体水质以及水面、水生态环境不佳等问题,《嘉兴市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方案》制定了河道清洁标准,“《嘉兴市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就是‘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水边无垃圾、水生态较为完整’这5个标准,要求各责任主体在河道清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嘉兴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嘉兴市河道清洁专项行动方案》根据5个标准作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道内水闸、码头、河埠、桥堍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垃圾堆积物,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建立,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边完整的水陆植物交换系统,水体自净能力明显改善。
“有了这5项具体的标准,在河道清洁专项行动中,就可以更好地督查相关责任部门对水环境治理的成效。”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结合“四清四治”专项行动,我市将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139”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各级政府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河道污染情况,深入分析污染成因,按照“一河一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