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实施扩大开放战略,经济发展目标将从关注增长速度转向强调增长质量,在自贸协定中设立环境议题越来越成为其他国家对我国的重要要价,为此,如何恰当处理自贸协定中环境与贸易关系将非常重要,笔者建议:
第一,借鉴国际经验建立贸易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开展自贸协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贸易政策和贸易协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避免环境风险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欧盟等已经建立了贸易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对所有自贸区协定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贸易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内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为了从源头避免贸易政策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亟需在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之外,拓宽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建立贸易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是在《环境保护法》修改中加入政策环评内容,在法律或相关规章制度中确立政策环评的法律基础或依据;二是确定实施贸易政策的单位资质;三是明确贸易政策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例如在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区协定签订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四是制定贸易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或方法手册。
第二,不断完善自贸区中环境章节内容,积极而又分阶段稳妥地推进。首先,应密切跟踪中瑞自贸协定环境合作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其环境内容的后评估,积累经验,为未来自贸区谈判提供基础和依据。其次,在未来的自贸区环境谈判中把加大能力建设、环境技术援助和环境合作作为必需条件和优先任务,同时设立相关条款对项目实施予以监督。还有,对于一些争端解决机制等实质性、约束性条款可暂缓使用。
第三,深化自贸区环境与贸易问题研究,为制定科学的谈判对案及国内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笔者建议:一是系统开展自贸区关于环境与贸易基础性、深度性研究,包括环境与贸易理论研究、贸易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论研究;二是开展自贸区环境影响评估,对拟开辟的自贸区进行预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预防自贸区环境风险的具体对策和方案,提出响应机制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