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环境是资源和环境有价的认识不到位,有关环境成本没有纳入价格体系,没有形成能够反映环境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造成企业对环境资源无偿占用,对环境容量不珍惜,对排污行为无内在约束,对排污总量很难得到控制,无法发挥市场对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将环境成本纳入价格体系,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建立企业治理污染的内生动力,建立能够反映环境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排污行为内在约束机制,形成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治理污染的机制。
当然,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处理好排污权有偿使用与现行排污收费的关系,防止和避免重复征收。在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建立后,应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励企业积极治理污染。形成“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有效机制。实行排污权交易,不仅可以使排污多的企业增加成本、排污少的企业获得经济效益,还可以促进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这有利于把政府强制减排行为转化为企业自主减排行动,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从国际上看,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施了排污权交易,促进了污染减排,提高了污染治理效率。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虽然实施了多年,也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但仍没有推广开来。当前,应研究制定推广和深化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