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环保法一直被诸多学者认为是约束企业行为的法律,对政府在环保中的定位和责任缺乏体现。
环保的很多问题在于执行力是否到位。陕西珂沅环保的观点认为,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普遍受制于地方政府,给后者干预执法造成了便利,衍生出一些潜规则,这才是根本问题之所在。
由执法不力衍生的环境保护困局,靠立法显然不足以完全弥补。对屡禁不止的“未批先建”现象明确惩罚措施为例指出,环评法及水法等对此均有类似规定,但效果不佳,背后原因便是执法不力。
“对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便是加强政府和企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让一些潜规则无处遁形。”珂沅环保建言,鉴于很多污染事件是跨流域、跨地区发生的,这就加大了相关咎责难度。“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有助于部分填补这一空白。
珂沅环保感觉到,如果不改变法律只管企业不管政府的局面,那新法出来以后,从体制上很难避免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