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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福建省相关部门也于当年7月联合发布《福建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规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应执行“三同时”原则,即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方案》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也提出明确要求,污泥处理处置应坚持“资源化、无害化、低碳节能、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污泥以土地利用为主的处理处置方向。
但截至目前,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污泥处置设施基本未能按相关规定配套,更没有实现资源化和“三同时”。《方案》未能落实到位,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没有被地方政府摆上议事日程,相关部门也同样疏以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政府行为中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不包括污泥的资源化处置,这方面的资金也基本没有预算,污泥处置仅是填埋、堆放。有关部门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科技成果和企业也缺乏政策扶持。目前,福建省多数地区基本没有设置有机固废(生活污泥)集中处理点,污泥处理处置仍是一片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