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工程是山东省‘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中‘保’这个环节的关键工程措施。多年的治污实践表明,人工湿地在山东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的作用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来看,推进人工湿地建设是像山东这样的北方水资源短缺地区,解决流域污染问题、推进总量减排、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必然选择。
珂沅环保庭院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新模式
按照山东省水环境治理工作目标,到2015年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水环境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控制在40mg/L和2mg/L以内,南水北调沿线区域要控制在20mg/L和1mg/L以内,单纯通过加严污染源排放标准,倒逼污染源深度挖潜等措施,成本极高,技术上难以达到,缺乏必要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在此情况下,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工程必不可少,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厅积极配合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人工湿地类生态建设工程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仅2011~2013年,山东省投入人工湿地类工程的资金就多达12亿元,今后还会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