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排污的话题从未间断,只是在当前舆论环境下更为敏感。
据《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比上年增加4.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8.5%,比上年增长1.3%,企业治理生产废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利润始终是绝大多数企业回避环境责任的原因所在,环境违法成本与设备投入之间的比较,使得企业心存侥幸甚至“愿意”违法排污。
所以多数企业没有废水处理设施,或者在国家补贴的情况下购买设备,但并不运行。以此次环保部的通告为例,天津5家违法企业中,有2家企业未安装水处理设施,有2家企业的水处理设施闲置;而山西的29家违法企业,均没有处理设施,全部以渗坑渗井非法排放污水。
投入成本不足以也不应该成为企业非法排污的借口,成熟的企业更应该看到环境违法带来的风险。
2010年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7·3水池泄露污染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历时近一年的调查处理,最终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龙岩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原处长黄福才等5位领导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受此影响,紫金矿业的股价在当时出现震荡下跌。虽然后来诡异反弹,但是紫金矿业的企业形象和口碑一路下滑。由于事故对汀江水质造成污染,在上杭县的决定中紫金矿业又不得不出资1亿元参与投资建立水厂。
此次公布的88家违法排污企业,平均罚款额度约7万元,虽然对于环保部开出的这个罚单,公众颇有微词,认为处罚过轻,但是企业应该意识到漠视环境、不重视废水治理会为企业埋下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正在改变,公众对企业的评判不再只停留在企业产品方面,人们更关注企业对周边环境和社区的影响。在此背景下,企业面临的环保压力只会越来越强烈。
地下水污染引发的水恐慌,最终会将影响归入生产企业,所以无论是被动应对舆论,还是主动提升经营,都要求企业进行有效的废水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