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腾格里沙漠腹地建起工业园区将污水排进腾格里沙漠深处。一些足球场大小的排污池,有的注满墨汁样的液体,有的是暗色的泥浆,上空还飘着白色烟雾。专家透露,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后,修复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局长马巴依尔却表示,我敢拿人格担保,污水没有埋到沙里面。我们怎么可能把污水埋到沙子里呢,这不可能是事实。(9月8日《楚天金报》)
观察
沙漠污池容下多少政绩
沙漠“污池”藏污纳垢,终究也会“纸难包火”。面对污情招致的极大民怨,有些地方稍显实诚,表示立即关闭老厂房,集中开办到新的工业园区;有的回应媒体质询时,则仍是不以为然,且称什么“拿人格担保污染没有埋进沙子里”。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对于此前十余年里的“敞开式污染”,似乎都显得“往事不愿重提”,或者大不了一句“历史原因”,就想把所有责任和责难都轻松抹去了。
沙漠“污池”容下了多少招商政绩?今天的报道里,找不出这样的炫耀文字;但可想而知,在触目惊心的“污池”景象,有图有真相地暴露于公众眼帘之前,那些地方的政绩汇报单上,大概每年都少不了功不可没的“化工贡献”吧。又或是,当初某些招商引资的“有功”之人,可能也被一拨拨地加官晋爵了吧。可看到如今的这番景况,人们自然要问:这究竟是喜人的政绩,还是该被称作害人的“政伤”呢?
环境污染不容小觑,目光短浅的一时污染,到头来须得花上更大代价,才能得到彻底的治理。对此连普通百姓都懂的道理,想必主事官员们岂会糊涂。所以,就腾格里沙漠中扎堆排污的化工企业而言,有些部门或称其“以前是老厂子、老工艺,环保设施也跟不上,污水很长时间都是漫无边际直接排放”,或者讲“十几年来也对企业排污进行监管,但很少开罚单,因为认为只有搬迁才能解决根本问题”等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也难以服众。只不过,这些部门或官员,明知是短视的“政绩观”使然,却总在左支右闪,不肯承认担责罢了。
沙漠“污池”创造再多的眼前利益,也是一种寅吃卯粮、贪小失大的虚幻政绩。当养痈遗患之时,再来说道什么专家评估、环境修复等,在百姓听来,还会有几何可信价值和积极意义。依我之见,鉴于“污池”之害,真正严肃问责和处理一些人,恐怕远比“下不为例”更能赢得民心。(司马童)
析因
皆因违法成本低
沙漠虽然无人居住、生活,相对可以容纳江河无法容纳的一些污染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沙漠就是排污的天堂,建设在沙漠之中的化工企业就可以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肆意向沙漠之中排污,把沙漠当成了垃圾桶。
企业不对工业废水进行净化处理,直接违法的超标准向沙漠排污,时间一长,就会污染沙漠的地下水,进而污染到沙漠周边城市的地下水,直接影响居民的水源和饮用水安全,而地下水遭到污染几乎没有可能修复。换句话说,不要以为沙漠没有人居住,污染沙漠就不会对人类产生危害。而且,沙漠有着独特的非常脆弱的生态环境,企业肆意在沙漠中排污,破坏了沙漠的生态环境,无法修复,就意味着沙漠周边的居民将失去栖息地。
实际上腾格里沙漠沦为企业的排污天堂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已经存在多年。早在2010年,媒体就曾曝光过位于宁夏中卫市的中冶美利纸业集团下属的中冶美利浆纸股份有限公司,将大量造纸污水排向腾格里沙漠,历时两年多。腾格里沙漠沦为企业的排污天堂,从表面上看,主要因为腾格里沙漠属于无人区,污染行为不太容易被人发现。但是,从深层次原因上来说,归根结底还是企业在腾格里沙漠的污染成本太低。一方面,一直以来,国家征收的排污费标准比较低,只有治污成本的一半而已。另一方面,国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罚款标准低,惩罚力度太轻,一般只有几万元、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罚款就能堪称“天价罚单”。正是低标准的排污费和污染罚款远远低于治污成本的格局,不但导致企业失去了治污动力,相反助长了乱排污的动力,纵容了企业污染行为。
可见,要保障腾格里沙漠避免遭受污染,遏制企业污染行为,必须切实提高排污成本。在国家实施排污费标准翻一番新政之后,必须进一步提高污染的罚款标准,对于超标准排污行为必须严惩,给予巨额罚单,罚到企业倾家荡产,罚到企业老板牢底坐穿。(何勇)
质疑
怎么又是曝光先于查处
又是媒体曝光,又是迅速查处。并且是被曝光的当天就成立了联合调查组,速度不可谓不快,但人们不禁要问:查处为何总在曝光后?
近几年来所发生三鹿奶粉、染色馒头、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福喜过期肉等案件,都是通过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关注后,监管部门才“迅速查处”。按照常理,监管部门应该是首先发现问题,经查处后由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然而,从查处的这些案件来看,却是一惯性地、常态化地本末倒置,颠覆常理。这着实让人看不清楚、想不明白,监管部门为什么总是落后于媒体,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种种问题是没有发现?还是发现不了?还是姑息纵容?
从这起腾格里沙漠污染案件来看,化工园区为防范他人接近排污点,安排有多辆摩托车组成的巡逻队。这不能不说是明知故犯!是谁让他们如此的胆大妄为?如果媒体不曝光,是不是还不会有人过问?要让企业守法经营,决不能仅靠生产经营者的良心、觉悟、道德和自律,更需要加强监管。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既是生产经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而对监管部门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既要追查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绺,也要追查监管部门的责任。
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强监督管理是职责所在,必须管得认真,管得及时,管得到位,对于一些不良态势要及早发现,及早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引以为戒,这才算尽职尽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但愿今后能让“部门查处”先于“媒体曝光”逐步多起来,逐步成为一种常态。(葛瑞源)
评判
人格担保性质更恶劣
“我敢拿人格担保”,这话看似掷地有声,可光是“有声”有什么用呢?对这等“疑似”违法排污事件来说,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去处理,而不是“以担保为依据,以人格为准绳”去对待。可是,我们的一些官员却偏偏要故作豪言壮语去担保,仿佛他们真的能够“担”起什么,“保”住什么,其实都不靠谱。
以往不少事件出现过官员的所谓“担保”,除了沦为笑柄,损害政府形象外,别无其他任何意义。如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的官员又使出“担保”这一招了,其中一点是“以人格担保”。不知道他的人格值多少钱,但一个基本常识是:一个官员如果具有高尚人格的话,就不会随意拿来做担保。人家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污水池里充满了乌黑的化学废水,味道也非常难闻,随机采访一些饭店啊还有黑车司机等,都说污染存在。作为主管领导,就该面对。有这回事就说有,没这回事就说无,正在调查就说结果还不清楚,调查无果就说自己确实搞不清楚,这才是实事求是和尊重舆论监督的态度。动辄先来“我敢拿人格担保”,这样的担保看似正义凛然,信誓旦旦,其实无非是为自身和排污企业开脱,这又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办法?
为何总有一些官员在关乎自身职能可能缺位的时候,在对部门形象可能不利的时候,在自己可能被追究责任的时候,会作出各种各样的担保?关键就在于,他们并没有把自己看作是法治政府的一员,而是把自己看作部门利益的维护者。而如果官员没有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其“人格”也就毫无“含金量”可言,他们的“人格担保”,自然没有丝毫的可信度,倒是由此会掩盖矛盾,混淆视听,进而误事、坏事。以上述腾格里沙漠已经“疑似”被严重污染而言,主管部门既然想的是以“人格担保”来回避问题,推卸责任,还能指望他们会有什么作为?这比污染本身不是更糟糕吗?(张国栋)
三言两语
“沙漠排污”事件只是“污染西迁”的一个缩影,西部经济绝不能重蹈旧辙,地方政府要严守环保关,不能走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江德斌
某些地方在防止举报和曝光污染方面的措施,远比防治污染更得力。环保部门除了奢谈人格之类的漂亮话之外,还能干点实际的吗?——严辉文
过去,舆论总是指责相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够认真地履行保护环境职责,现在看来某些地方政府之罪孽远不止于此。——严军
面对相关问题的曝光,对污染企业及时“关停”自然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更需要尽快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让那些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的地方官员,以及形同虚设的监管体系,都接受严肃地问责。——周歌
必须剥离地方政府的环保监管权力,污染的受益者与污染的监管者同为一体,本身就带有浓重的逻辑悖论味道,难免“贼喊捉贼”。——马涤明
既然连“监管不到位”这样明摆着的事都仅仅是“可能”,那污染背后是不是有官商勾结也只能是“或许”了吧?而对于公众更加关心的,究竟谁该为此负责,又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官方能给出的答案恐怕也只能是“大概有人会被追责”吧?——温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