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副处长林泉军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浙江省环保厅探索建立了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估、公众评议“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构建了科学完备的环境准入制度。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浙江省环保厅简政放权,依法全面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分级管理规定,将69.5%的省级立项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市、县,有效地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
2012年,浙江省本级仅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77个(不包括辐射项目),审批数量在华东地区是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