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底,海南省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36家,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07.19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当这36家污水处理项目投运后,每天将源源不断产生大量污泥,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海南省3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超过5.4万吨。
倘若处理不当,污泥将成为巨大的环境隐患。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处理处置城市污泥,防止二次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迫在眉睫的问题,海南应加快提高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
记者了解到,2012年,海南省3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超过5.4万吨。经检测,污泥所含成分均达到国家有关控制标准的要求。其中约5.37万吨用作堆肥和农用,388.2吨经脱水处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说:“污泥处置和污水处理同等重要且紧密相关,解决不好污泥处置问题就不能从根本上实现水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