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国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已超过160家,粗略估计每年焚烧垃圾近3000万吨,产生垃圾飞灰多达300万吨以上(含垃圾焚烧炉的补燃煤的灰分)。这些高毒性飞灰如何处置?其中防渗深埋、一般填埋、随意抛弃的各占多少比例?当前,各级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仍比较模糊,盲区误区不少,各种隐患令人堪忧。
笔者并非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只是认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种可燃废弃物(包括城市垃圾和市政污泥等)是经济安全高效的技术途径之一,希望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足够重视和引导,相应的政策驱动是关键。
建议国家对城市垃圾的处置有一个全面综合的权衡与决策,革新政策引导方向,打破垃圾垄断的既得利益链,为水泥窑创造适当的发展空间,综合性、多元化地解决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保护民众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