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多数再生水厂亏损矛盾,2012年《“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障污水处理运营单位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吨水平均收费标准。
研究将污泥处理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加强对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提供经费保证。按照《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我国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到2.08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将增长到85%左右的目标,预计2015年污水处理费总额将达到576.51亿元,平均污水处理费也将由2012年的0.81元/吨上涨为0.86元/吨。
为响应“十二五”规划目标,北京提出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明确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费将提高。《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3-2015年)》指出,建制镇要在2015年底之前开征污水处理费;省内各地要及时提出申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据了解,佛山禅城、四川南充等地污水处理费用8月也将上调。
目前,由环保部牵头制定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紧张制定中。建立以控制单元为单位的排放补偿制度,或成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重要的创新内容之一。政策的不断加码,在推进污水处理率提升的同时,也将为污水处理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更多污水处理专业资讯请访问陕西珂沅环保官网:http://www.keyuan8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