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一份关于中国企业水价的报告引起强烈反响。报告指出,按照现行水价体系,从取水到污水处理,企业只需支付极低的费用,远低于它对环境的破坏。而这差价,则由全民埋单。
中国企业能够享受的环境红利还不仅如此。2008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50余万家一般工业污染源申报单位,缴纳排污费185亿元。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教授汪劲曾经据此数据分析:不管企业大小平均一算,一个企业月均污水处理排污费不到3000元,即使违法3倍处罚也才不到1万元。这样低廉的污染成本很难对企业主动治污达到硬约束的效果。
除了现有的法律法规需要被严格执行,处罚要到位以外,可以通过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提高资源环境的价格,因为价格会直接影响企业成本,从而促使企业调整思路,改进工艺,更多考虑环保行为。
今年以来,有关碳交易试点加快、环境税呼之欲出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从产权、税费角度内化企业环境成本已经成为政策层面努力的方向。对此,杨朝飞表示,企业环境成本的内部化首先要解决的是针对企业的环保税费,包括 污水处理 排污费、环境税等的总和,一定要高于其治理成本。这个问题既要在经济政策上加以解决,也应当在环境立法时做出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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