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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日印发了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以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通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强化排污企业源头防控,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方案提出,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以上,劣V类断面比例小于9.38%。各设区市、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全省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瀛湖、石泉水库和千湖水质达到Ⅱ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渼陂湖、红碱淖和卤阳湖主要指标不低于2015年水质指标。在保持全省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千河公路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灞河口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无定河辛店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清涧河王家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渭河沙王渡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渭河新丰镇大桥断面水质达到V类,其他提升断面水质不低于2014年水平。消除铜川市漆水河32公里、渭南市沋西渠1.5公里的黑臭水体。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编制实施35个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11个优先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并持续实施渭河及汉江丹江流域行动方案。同时,采取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坚决取缔“10+3”污染企业、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等措施。各市、县(区)自2016年起逐步建立水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48个控制单元的污染源排查,并针对11个优先控制单元制订实施水体达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