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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指南》中对净水工艺的适用以及如何应对原水污染(原水污染去除),结合水专项技术成果,给出了多种工艺解决方案:
原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Ⅰ、Ⅱ类及补充、特定项目要求的水体的,新建水厂应优先采用常规净水工艺;因条件限制原水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类及补充、特定项目的水体要求,或出厂水水质存在高锰酸盐指数和嗅味超标等问题的,应采用强化净水工艺,或根据需要采用水厂预处理或深度处理工艺;因水源问题导致出厂水铁锰超标的,地表水源水厂应重点考虑强化常规处理工艺,地下水源水厂应增加或完善除铁除锰工艺;水源存在突发性污染和其他风险的,应统筹考虑水源调配、供水系统调度、水厂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和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
此外,如果原水有机物、色度或消毒副产物等较高时,可采用优化混凝剂种类和剂量、投加助凝剂、调整投加点、调整pH值等强化混凝措施;原水中存在高浊、高藻、氨氮或有机物超标等问题时,可在水源地、引水渠或调蓄水库内进行水源修复;必要时可采取化学预氧化、粉末活性炭吸附、预沉淀和围油栏等厂前预处理措施;原水含有藻类、低温低浊或高色度时,采用气浮处理;原水浑浊度变化较大,且有季节性藻类暴发情况的,可采用浮沉池或浮滤池。水厂化验室的检测能力应覆盖浑浊度、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等日常检测基本指标。
宋兰合说,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应以实现供水系统全流程监控为目标,统筹配置实验室、在线和移动式水质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时应建立以水源水质为重点的预警系统。有条件的地区或城市群,应建立城市间、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上下游城市联动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