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资讯 |
目前,由环保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工信部、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初稿已经完成,但是作为立法研究专家组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表示,这部法律将在3年之内出台。与此同时,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已有18个年头,不再适应当前实际,急需完善和修订《土壤环境保护法》。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土壤学专家侯彦林表示,对受污染的土壤治理仅是一种末端策略和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当前我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制定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控制污染源。
侯彦林认为,杜绝污染源,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及产业政策。一方面,要规划好有色金属产业和农业的关系,不能一味追求高利润;另外,相关产业要在开工时做好环保方面的配套措施,而国家也应根据企业的污染程度,通过法律强制从企业利润中划出相应的环保经费。无论从经济角度还是从生态角度考虑,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已然走不通,我们不能再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和环境代价:我国土壤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中,须源头控制—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相结合,而源头控制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