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是防护底线
新修订的《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湖北省现有石油化工企业的主导产品,如炼油、合成氨、硫酸、烧碱、电石、黄磷等,均为高资源、高能源消耗和高污染排放的“三高”产品,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
生态红线是指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维护一定生态环境质量所必须坚持的防护底线,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特定地区区域红线;二是自然资源使用上限;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上限。新建化工企业的选址就要符合新法的要求,污染严重又不在化工园区的企业必须搬迁;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开发新的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操作条件和设备,尽量生产无污染或少污染产品。所以,化工企业在以上3个方面都有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
陕西珂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