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咨询热线
13505181093
销售咨询手机
029-86747156
信息分类
最新资讯
热门阅读
联系我们
  • 029-86747156
  • 李经理
  • 13505181093
  • dvhb@163.com
  • http://www.keyuan888.com
  •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锦业时代A3-307室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农村乡镇垃圾处理
分享到:
《环保法》按日计罚使“罚无上限”
文章来源:陕西珂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5-01-09   阅读:860

     《环保法》是基本法,不可能非常具体。如果没有配套的话,它就是一只‘纸老虎’。环保人员执法时,需要这些实施细则,这些细则就是让这个‘纸老虎’长出牙齿,活起来。”

 《环保法》按日计罚是非常抢眼的规定,关于“按日连续处罚”,此前在重庆、深圳均有过探索和尝试。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处长姬钢介绍,按日计罚的实施效果,重庆做过统计,重庆市在实施按日计罚前,其企业违法行为自我纠正率不到20%,实施了按日计罚后,企业自我纠正的比例逐年攀升,到目前已经达到90%左右。姬钢说,以往环境保护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按日计罚提高了违法成本,此外还有停产限产手段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

  《环保法》按日计罚使“罚无上限”

  【规定】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三)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四)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

  (五)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解读】按日连续计罚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对违法排污企业来说,启动按日计罚要满足3个条件:企业要有违法排污行为;按照水、大气等专门环保法律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环保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启动按日计罚。

  例如,环保部门1月1日去查违法排污企业,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决定给予罚款处罚,出具责令改正的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1月1日,责令改正停止排污的决定书送达生效,从1月2日开始起算的30天之内,环保部门可以在其中任何时间前去督查,查看企业是否停止排污。假定10日到企业去督查,但看到企业还在违法排污,认定其拒不改正,这时候按日计罚开始启动,从2日到10日的这9天里,每天罚款。这个处罚过程是可以滚动计算下去的,比如10日环保部门还可以继续下达责令改正停止排污的决定书,如果还不停止,可以从11日再开始计算。

西安污水处理  西安MBR医院废水设备  

        珂沅环保KY-MBR系列一体化膜生物反应器 出水水质好,优于中水水质标准。适合用于1-500m3/d中小型规模的污废水处理和回用。

陕西珂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整理供稿

西安污水处理,西安中水回用方面的咨询请致电 029-88851141 或登陆网址:http://www.keyuan888.com 查询